时间:2023/3/22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《金瓶梅》与《水浒传》有着内在的因承关系。《金瓶梅》在多大范围内、多大程度上,又是采用何种方式抄引《水浒传》的文字,这是研究《金瓶梅》成书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
本文首先将《金瓶梅》抄引《水浒传》的文字大体拈出,以备考稽。即使从资料的角度来讲,为《金瓶梅》的研究者提供一份较为完备的资料,也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。

《金瓶梅》与《水浒传》重叠部分的比较研究

明代嘉靖年间,《水浒传》已有多种刻本传世。《金瓶梅》成书在隆庆朝前后,它用以抄引的《水浒传》当是嘉靖年间流行的郭勋刻本。

可惜的是现存的郭勋本仅残存一卷(第十一卷,即第五十一回至五十五回),因此无法与《金瓶梅》比较。

现存最早的《水浒传》全本,是万历十七年天都外臣序刻的《忠义水浒传》(一百回)。此刻本出现在《金瓶梅》成书之后,故拿它与《金瓶梅》比勘,似不合适。

但沈德符在《野获编》中指出:“武定侯郭勋,在世宗朝号好文多艺能计数。今新安所刻《水浒传》善本,即其家所传。前有汪太涵序,托名‘天都外臣者’。”

可见天都外臣序刻本《忠义水浒传》的祖本就是郭勋刻本。天都外臣在序文中又说:“近有好事者,憾致语不能复收,乃求本传(《水浒传》)善本校之,一从其旧,而以付梓。”

可见天都外臣序刻本不仅以郭勋本为祖本,而且“一从其旧”,并没有任意改动。这个问题已为郑振铎先生的考证所证实。

郑先生在《水浒全传序》中指出:“经我们拿它(指天都外臣本)来与郭勋本残卷对照,证明它是郭勋本的一个很忠实的复刻本。”可见笔者还是可以拿它来与《金瓶梅》作比较研究的。

《忠义水浒传》书影

《忠义水浒传》第二十三回至二十七回的大部分文字,被《金瓶梅》作者分别抄录在该书第一回至第六回,第九回至第十回,第八十七回之中,这就形成了《金瓶梅》与《水浒传》的重叠部分。

而所重叠者即为武松打虎、武松杀嫂的故事。这个故事对《水浒传》来说,只是众多故事中的一个故事,在全书情节发展中的地位,可以说并不十分重要,而对《金瓶梅》来说,则是一条情节发展的主线。

《金瓶梅》正是借用《水浒传》中的这个故事,演衍而成为独立的一部巨著。

将《金瓶梅》与《水浒传》的重叠部分加以比较研究,无疑对我们进一步了解《金瓶梅》的成书过程、作者,及作者的思想倾向、艺术才能等问题,是很有意义的。下面我们就几个主要问题试作比较。

一、关于武松打虎的故事

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三回,几乎以整回的篇幅,详尽、细腻、生动地描写了武松打虎的故事,而在《金瓶梅》中则作了大段的删节,以极少的篇幅作了概括性的描述。

1.《水浒传》写武松投奔沧州横海郡柴大官人处躲灾避难,得遇宋江结拜兄弟。

后因武松思念在清河的兄长武大而拜别柴进、宋江。《水浒传》不仅对武松投奔柴进的情况,结识宋江的情况,而且对宋江如何与武松洒泪作别等等均作了较为详细的描写。

而《金瓶梅》则以数言轻轻叙过,并删去了结识宋江的情节。

2.《水浒传》对武松上景阳冈打虎前作了大段的铺垫和渲染。

例如,武松如何藐视“三碗不过冈”的警告,偏饮十五大碗好酒,如何不听酒家“结伙成队”而上冈的劝说,都作了具体生动的描写,这对塑造武松的性格特征及对打虎情节的铺垫是很重要的。

而《金瓶梅》更以一笔了之。

3.《金瓶梅》变更了武松的籍贯和打虎的地点。

《水浒传》称武松是“清河县人氏”。他从沧州出发南下到清河县寻找其兄,而途经阳谷县,在景阳冈上发生了打虎的故事。

阳谷县在清河县以南近百公里处。武松从沧州南下可径达清河,如何可能会有先达阳谷之理,这是《水浒传》的一个明显的欠妥之处。

《金瓶梅》作者纠正了这一失当之处,将武松打虎地点改在清河县。而且将《金瓶梅》中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整个搬到了清河县,而非《水浒传》所写的阳谷县。

这一改动,不仅使故事发展明朗轻捷,去掉了不必要的头绪,而且另有深意。

《水浒传》所写的西门庆,不过是“破落户财主”,一唯勾引女色的“奸诈小人”。而在《金瓶梅》中则是个贯穿全书的主要人物。

为了达到贬斥朝政,揭露中上层封建统治者的罪恶的目的,《金瓶梅》就必须将原为奸诈小人的西门庆,发迹变态成为能够结交当朝宰相的千户、提刑这样的官员。而且与他日常交往的还有守备、提刑、团练等官员。

因此将西门庆的故事安排在阳谷这样一个小县城中,显然是不适合了。因为阳谷不可能有守备、提刑。

而清河在宋代已有清河郡的建置。郡的地位相当于州府,这就为西门庆创造了一个合理的,有利于广泛开展结交权贵的活动场景。

4.武松打虎一段情节,《金瓶梅》照抄了《水浒传》的文字,只是在个别字句上略有改易。

而武松打死老虎后,如何使众猎户大为惊奇,又如何受知县封赏,做了都头等情节描写,《金瓶梅》又作了大段的删节。

以上所述就是关于武松打虎的故事,在两书处理中的异同的大体情况。

众所周知,水浒故事在民间有个广泛的流传时期,是民间艺人讲述、演唱的重要内容。在《水浒传》成书以前就有以此为题材的话本、戏剧存世。

《水浒传》正是在广泛流传的民间故事、话本、戏剧演出的基础上,由文人进行综合性的再创作而成书的。因此在《水浒传》中有大段拼接联缀的痕迹。

“武十回”所写的武松的故事,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。而在“武十回”中,武松打虎,是武松亮相以后的第一个壮举,于武松形象的塑造具有重大的意义。

因此艺人们在讲唱之中,对此进行大事渲染,其来龙去脉详加交待,故事的核心部分讲得十分细密,都是可以理解的,这正反映了讲唱文学的重要特点。

而《金瓶梅》则是文人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。它在利用这个故事时,当然不可能完全摆脱讲唱文学的痕迹。但从其删削改动之中,已可见出文人创作的特征。

《金瓶梅》借用了武松杀嫂的故事,但其创作的宗旨又不在描写这个故事的本身,而是借这个故事,展示西门庆一家的盛衰和当时社会的种种人情世态。

因此武松这个人物,在《金瓶梅》中的出现是必要的,但又不是十分重要的。他在《金瓶梅》中只起到使整个故事得以展开的引线的作用。

所以《金瓶梅》的作者只保留了武松这个人物及其打虎这个核心情节,而将《水浒传》中着意铺排、渲染性的文字,尽管对武松这个形象的塑造来说,是十分重要的传奇性的情节,也一概删却,从而使《金瓶梅》本身的故事,得以迅速地展开。

这不能不说是该书作者全局在胸,谋篇结构中别具匠心之所在。于此亦可证明,《金瓶梅》决不如有些研究者所说的,仍然如《水浒传》那样是艺人集体创作的产物。

绘画·武松打虎

二、关于潘金莲的形象

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《金瓶梅》作者对潘金莲的形象作了不少再创造的工作。

1.改变了潘金莲的身世。

《水浒传》中的潘金莲,是个大户人家的使女,“颇有些颜色。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,这使女只是去告主人婆,意下不肯依从。那个大户以此记恨在心,却倒赔些房奁,不要武大一文钱,白白地嫁与他。”

《金瓶梅》增写了不少文字,说她出身贫寒,“因度日不过,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,习学弹唱”。

王招宣死后被转卖与张大户家。这张大户有万贯家财,年约六旬以上,身边寸男尺女皆无,便托媒买得潘金莲。

张大户每要收用她,因主家婆利害,不得手。后暗中收用,张大户“不觉身上添了四五件病症”,

“第一腰便添疼,第二眼便添泪,第三耳便添聋,第四鼻便添涕,第五尿便添滴”。

嗣后被主家婆发觉,“攘骂了数日”,大户便赌气倒赔房奁,将其嫁与武大。

《金瓶梅》的这些文字是从话本小说《志诚张主管》中抄来的,只是将原作中的员外张士廉改成张大户,“王招宣府里出来的小夫人”改成潘金莲。

2.提高了潘金莲的文化素养。

《水浒传》中的潘金莲只是个做得一手好针线的使女,王婆在西门庆面前说她“诸子百家皆通”,不过是媒婆的虚夸之词,实际上是连“历日”亦看不懂的人物。

《金瓶梅》则增写了不少文字,使其成为一个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女子。

她在王招宣府里“习学弹唱”,“本性机变伶俐,不过十五,就会描鸾刺绣,品竹弹丝,又会一手琵琶”。

潘金莲嫁与武大后,哀叹自己的命苦,就弹了个《山坡羊》,自比鸾凤、灵芝、“奴是块金砖怎比泥土基”。

第三回,王婆向西门庆介绍潘氏道:“这个雌儿来历,虽然微末出身,却倒百伶百俐,会一手好弹唱,针指女工,百家奇曲,双陆象棋,无般不知。”

在王婆借历日时又道:“娘子休推老身不知,你诗词百家曲儿内字样,你不知会了多少,如何交人看历日?”

妇人微笑道:“奴家自幼失学”,但还是接过历日,看了一回。

3.丰富了人物形象的内涵。

《水浒传》中的潘金莲只是个淫妇的形象,除此之外似没有其他的性格特征。而《金瓶梅》赋予了潘金莲形象以更深层的东西。

第一回增写了她在王招宣府里,“就会描眉画眼,傅粉施朱,梳一个缠髻儿,着一件扣身衫子,做张做势,乔模乔样”,及长于刺绣、丝竹等等,这就为潘金莲日后的堕落及其性格的发展提供了内在的根据。

《金瓶梅》增写了一段潘金莲弹唱《山坡羊》的情节,哀叹“想当初,姻缘错配奴,把他当男儿汉看觑。不是奴自己夸奖……”,自比为鸾凤、灵芝、金砖,“随他怎样到底奴心不美”。

这一面表现潘金莲对自身价值的肯定,另一面又表现了她对“姻缘错配”的不满,朦胧地透露出她追求婚姻“相配”的要求。

她一面不满于“姻缘错配”而沾风惹草,勾引浮浪子弟,一面又要求武大“凑几两银子,看相应的典上他两间住,却也气概些,免受人欺负”,表现了她性格中的矛盾性。

显然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《金瓶梅》中的潘金莲形象比之《水浒传》中的潘金莲形象尤见丰满,性格亦较为复杂。

如果再进一步考察,我们可以发现,潘金莲在小说中的地位亦发生了变化。

《水浒传》中的潘金莲完全是个陪衬性的人物,她从属于武松,是为了描写武松的正直、刚烈而设置的对立面,因此她的性格到底要展开到什么程度,完全受武松形象的塑造所制约和规定。

从水浒故事的发展进程来看,这里确实只需要出现一个淫妇的角色,因此《水浒传》的作者只仅仅赋予潘金莲以淫妇的性格特征,是无可非议的。

但在《金瓶梅》中则情况大为不同。潘金莲已从陪衬性人物转化为主要人物,武松却从主要人物转化为陪衬性的人物。

可以说,在该书中武松是从属于潘金莲的,是为描写潘金莲的放荡、卑劣而设置的对立面。

这就是《金瓶梅》的作者要增写许多文字来刻画潘金莲,同时又删去了《水浒传》中不少描写武松的文字的重要原因。

此外,我们还必须从《金瓶梅》对潘金莲的整体形象塑造来考察两书重叠部分的改动问题。

如果《金瓶梅》作者只是照搬《水浒传》中的潘金莲形象,显然无论在其形象的广度还是深度上,都是不能令人满意的,他必须作再创造。

在《金瓶梅》中,潘金莲不仅是个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,而且她要长期生活在作为恶霸、官僚、富商三位一体的西门庆家中,在各种各样的矛盾斗争中扮演多种角色,表现出业已腐朽了的封建社会中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。

显然如果作者仍像《水浒传》那样,只赋予她单纯的一个淫妇的性格特征,是不能奏效的。事实也正是如此。

《金瓶梅》作者赋予潘金莲的性格特征是复杂的、多侧面的,就像得以产生她的那个社会一样的复杂。她是个少女,与许多少女一样,具有美貌、聪明、能干、泼辣的性格特征。

她又是个被黑暗的社会所糟蹋、所损害的少女。她不满于任人欺凌的奴隶的地位而努力抗争。然而她的命运是无法改变的,她的抗争必然以失败告终。

社会的种种黑暗和腐朽,又塑造了她的性格的另一个方面:自私、嫉妒、疯狂的占有欲;刻薄、狠毒、不择手段的复仇心理;放荡、淫纵,无可挽救的堕落。

……,这就是《金瓶梅》中的潘金莲、腐朽的社会所造成的“这一个”。“这一个”潘金莲显然是从《水浒传》中的潘金莲发展起来的,同时又有重大的区别。

为了使这一个潘金莲的性格特征有一个合理的、令人信服的发展过程,因此在《金瓶梅》故事的开头部分,亦即两书的重叠部分,就必须对原来的潘金莲形象作必要的改造,例如改变她的身世,提高她的文化素养,使她的种种性格特征在这开头部分就显露其端倪,等等。这就是《金瓶梅》作者的良苦用心。

《金瓶梅》还增写了描写潘金莲外貌的几段文字。

第二回用西门庆的眼光写潘金莲,写了她的鬓儿、眉儿、眼儿、口儿,一直写到脐肚儿、胸儿、腿儿等等。

这一大段文字完全是陈词滥调,于人物形象毫无增益,且是从《水浒传》第四十四回写石秀所见的潘巧云的外貌描写文字移植来的。

紧接在这段文字下面,《金瓶梅》作者还增写了一大段对潘金莲的穿着打扮的描写文字。

第三、第四回还不断写到潘金莲的外貌,仍然是些毫无意趣的文字。

笔者认为,从整体上讲《金瓶梅》具有极高的艺术水平,而某些部分则水平极低。

《金瓶梅》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统一体,笔者推测《金瓶梅》有一个整体的艺术设计和构想,而具体执笔者并非一人,于此即可窥见其消息。

《金瓶梅》还改动了潘金莲的年龄。

《水浒传》第二十四回:

妇人又问道:“叔叔青春多少?”

武松道:“虚度二十五岁。”

那妇人道:“长奴三岁。”

可见潘金莲是22岁。

而《金瓶梅》第一回照抄这段文字时,将武松改为28岁。潘金莲则成了25岁。

第三回,潘金莲对西门庆说:“奴家虚度25岁,属龙的,正月初九日丑时生。”而在这段文字处,《水浒传》则写潘氏为23岁。

《金瓶梅》的这一细小改动,其意何在?尚待研究。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《金瓶梅》还增写了一个人物迎儿,说是武大与前妻所生之女。她生活在潘金莲身边,作者经常写到她。

第五回写到武大对郓哥说:“兄弟,我实不瞒你说,我这婆娘(指潘),每日去王婆家里做衣服,做鞋脚,归来便脸红。我先妻丢下个女孩儿,要便朝打暮骂,不与饭吃。……”

同回写武大病重,“小女迎儿,又吃妇人禁住,不得向前,吓道:‘小贱人!你不对我说,与了他水吃,都在你身上。’那迎儿见妇人这等说,又怎敢与武大一点汤水吃。”

于此可见,《金瓶梅》增写迎儿,意在表现潘金莲的狠毒。其实这是画蛇添足,文字上反添累赘。

潘金莲之狠毒于药鸩武大等描写中已表现得淋漓尽致,何必还要旁添一迎儿反衬之。

卡通人物·潘金莲

三、关于西门庆的形象

《金瓶梅》作者于西门庆形象亦多有改易。首先增写了他的身世。《水浒传》第二十四回交待了西门庆的身世:

再说那人姓甚名谁?那里居住?原来只是阳谷县一个破落户财主,就县前开着个生药铺。从小也是一个奸诈的人,使得些好拳棒。近来暴发迹,专在县里管些公事,与人放刁把滥,说事过钱,排陷官吏。因此满县人都饶让他些个。……

《金瓶梅》第二回,在照抄这段文字时,作了些改动。例如,将“阳谷县”改为“清河县”,将“奸诈的人”改为“好浮浪子弟”,将“排陷官吏”改为“交通官吏”,将“满县人都饶让他”改为“满县人都惧怕他”。

在“使得些好拳棒”句下,又增出“又会赌博,双陆象棋,抹牌道字,无不通晓”等文字。

原来《水浒传》中的西门庆与潘金莲一样是个陪衬性的人物,作者只突出了他作为地痞、流氓一类人物的性格特征。

而在《金瓶梅》中,西门庆是个中心人物,作者已将其塑造成为一个恶霸、富商、官僚三位一体的典型形象。

这一形象的典型性与社会意义,较《水浒传》有了较大的发展。正是基于这个原因,所以《金瓶梅》的作者必须在照抄《水浒传》原文时,作如上的改动。

将“排陷官吏”改为“交通官吏”,这是《金瓶梅》对西门庆形象塑造上的一个重大发展。

《水浒传》中的西门庆有没有“交通官吏”的问题呢?也有。第二十六回写武松为武大被西门庆所害而告官,“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”,“当日西门庆得知,却使心腹人来县里,许官吏银两”,“谁想这官人贪图贿赂”,因此武松告状不准。

《水浒传》的这些叙述极为简单。虽然我们于此也能看到西门庆有“交通官吏”的问题,但毕竟没有能构成西门庆性格特征的一个重要方面。

应该说,这并不是《水浒传》的缺陷,因为《水浒传》的创作宗旨和故事情节发展规定了西门庆这一人物,只需要具有地痞、流氓这种性格特征。

而《金瓶梅》则不同。揭露当时封建集团内部的种种腐败现象,如互相勾结,狼狈为奸,卖官鬻爵,卖官鬻狱,贿赂公行等等,是《金瓶梅》创作宗旨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。

正是由这一创作宗旨所规定,《金瓶梅》的作者必须赋予其主人翁西门庆以善于“交通官吏”这一重要的性格特征。

这就形成了《水浒传》中的西门庆形象与《金瓶梅》中的西门庆形象的重大差异。为了使两个西门庆统一起来。

使他的性格发展符合内在的逻辑性,所以《金瓶梅》作者又必须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对西门庆形象加以必要的改造。

如前所述,《水浒传》第二十六回写武松告官不准的原因是:“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。”

《金瓶梅》第九回将这句话改成:“原来知县、县丞、主簿、吏典,上下多(都)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。”

不仅如此,《金瓶梅》还增出如下文字:“西门庆慌了,却使心腹家人来保、来旺,身边袖着银两,打点官吏。都买嘱了。”

为了达到重判武松的目的,西门庆又“馈送了知县一副金银酒器,五十两雪花银;上下吏典也使了许多钱。”

从以上增出的文字不难看出,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《金瓶梅》的作者已开始着意塑造一个善于“交通官吏”的西门庆形象。

在第三回西门庆与王婆的对话中,《金瓶梅》又特意添加了一些文字:

(王婆)因问:“大官人,怎的连日不过贫家吃茶?”西门庆道:“便是连日家中小女有人家定了,不得闲来。”

婆子道:“大姐有谁家定了?怎的不请老身去说媒?”西门庆道:“被东京八十万禁军杨提督亲家陈宅,合成帖儿。”

这些增出的文字,看似闲笔,并无深意。但联系后文,我们才明白,这是为后来西门庆结交杨提督、蔡京等高官所设下的伏笔。

《金瓶梅》不仅发展了西门庆的性格特征,同时还增叙了西门庆的家世。第二回指出:

他父母双亡,兄弟俱无,先头浑家是早逝,身边止有一女。新近又娶了清河左卫吴千户之女,填房为继室。

房中也有四五个丫环妇女。又常与勾栏里的李娇儿打热,今也娶在家里。南街子又占着窠子卓二姐,名卓丢儿,包了些时,也娶来家居住。专一飘风戏月,

调占良人妇女,娶到家中,稍不中意,就令媒人卖了,一个月倒在媒人家去二十余遍。人多不敢惹他。

第三回,通过王婆与西门庆的对话,又陆续增写了西门家世情况。

例如,西门庆说:“小人先妻陈氏,虽是微末出身,却倒百伶百俐,是件都替的小人。如今不幸他没了,已过三年来也。继娶这个贱累,又常有疾病,不管事(指吴月娘)。家里的勾当都七颠八倒。为何小人只是走了出来?在家里时,便要呕气。”

又说:“卓丢儿我也娶在家,做了第三房。近来得了个细疾,百不得好。”

《金瓶梅》的故事,是以西门庆一家的生活为着眼点而展开的。后文大量写到西门庆一妻五妾之间为争宠而展开的种种丑剧;写到作为家庭主妇的吴月娘的性格、为人及其与西门庆的矛盾,在妻妾争斗中的地位;写到西门庆一生的放荡行为。

显然,作者在两书重叠部分所增写的文字,为后面这些情节的展开作了必要的铺垫,使人物性格的发展不显得突兀。

此外,如写潘金莲一样,《金瓶梅》也为西门庆增加了一段外貌描写。第二回,西门庆出场时,通过潘金莲的观察写道:

(潘金莲)把眼看那人,也有二十五六年纪,生的十分博浪。头上戴着缨子帽儿,金玲珑簪儿,……

以下是形容“围儿”、“罗褶儿”、“鞋儿”,“袜儿”、“护膝儿”、“洒金川扇儿”,还总写一句为“张生般庞儿,潘安的貌儿”。

这些文字与写潘金莲的文字如同一辙,属古代小说中常见的俗套,并无多少艺术价值可言。

戴敦邦绘·西门庆

四、关于部分情节的改动

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《金瓶梅》改动的情节主要有两处:西门庆误杀李外傅;何九藏骨殖。

《水浒传》第二十六回,写武松从东京出差回来,见其兄武大已为西门庆、潘金莲所害,立誓报仇,在家杀了潘金莲后,又在狮子桥下酒楼斗杀了西门庆。

《金瓶梅》则于此情节作了重大改动。

第九回写武松立誓报仇,但其时潘金莲已被西门庆娶回家中,武松就去狮子街大酒楼杀西门庆。西门庆仓猝逃脱,武松就打死了为西门庆报信的李外傅,后被充配孟州道。

《金瓶梅》作者的用意是很明显的。《水浒传》写武松杀嫂、斗杀西门庆,是武松故事的第一个高潮,是完全为塑造武松的形象服务的。从此潘金莲、西门庆的故事亦就了结。

但《金瓶梅》主要是写潘金莲与西门庆的故事,武松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的引线。

《金瓶梅》正是在情节发展上作了这样巧妙的处理后,才使自己的独立的故事,得以发展和展开,才得以形成一部完全区别于《水浒传》的巨著。

关于何九情节的处理。

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五回至二十六回,写潘金莲药鸠武大后,西门庆贿赂何九,在武大入殓时为其遮掩。

何九一面惧怕西门庆,一面又惧怕武松,故遵其妻嘱,在武大火化后藏其骨殖,以后成了武松告官的重大证据。

《金瓶梅》保留了西门庆贿赂何九而删去了何九偷藏骨殖的情节。以后武松告官,只说“何九朦胧入殓,烧毁尸伤”,“何九知情在逃,不知去向”。

何九的情节在《水浒传》中写得入情入理,很有故事性。《金瓶梅》基本上删去了这些情节,似乎减少了故事的生动性。

但《金瓶梅》作者全局在胸,他不必要在这段作为全书引线的故事中保留许多枝叶,从而使故事发展十分简捷,以便很快了结此事,而进入自己独立的故事。

在武松杀嫂情节处理上,《金瓶梅》亦有异于《水浒传》。《金瓶梅》第八十七回将武松杀嫂安排在遇赦以后。

其时西门庆已死,潘金莲被吴月娘逐出,在王婆家待嫁。《金瓶梅》写武松佯装要娶潘金莲,以一百两银子买得归家,从而在祭奠武大亡灵时杀之报仇,与《水浒传》第二十六回的情节角度重叠。

从《金瓶梅》的故事情节来看,这样的处理方法是基本合理的,但于武松与潘金莲的性格发展来看,又不尽妥。

先看武松。《金瓶梅》写武松为骗娶金莲而到王婆家。武松对王婆道:“一向多累妈妈看家,改日相谢。”

王婆说他:“在外边又学得这般知礼。”

武松说明要娶金莲的原因是:“如今迎儿大了,娶得嫂子家去,看管迎儿,早晚招个女婿,一家一计过日子,庶不教人笑话。”

武松是个烈汉,首先他不可能如此作为。其次这些言辞与武松的性格亦不相符合。应该说《金瓶梅》的这种处理方法是有违于武松性格发展的逻辑的。

再看潘金莲。《金瓶梅》写道:

那妇人便帘内听见武松言语,要娶他看管迎儿;又见武松在外,出落得长大,身材胖了,比昔时又会说话儿,旧心不改,心下暗道:“这段姻缘,还落在他家手里。”就等不得王婆叫,他自己出来,向武松道了万福,说道:“既是叔叔还要奴家去看管迎儿,招女婿成家,可知好哩。”

须知,这段情节出现在《金瓶梅》全书的尾末,此时的潘金莲已经过了许多争斗的风浪,其聪慧、世故、疑忌、阴险的性格特征,已有了长足的发展。她如何能不想到武松的复仇,而显得如此幼稚和天真。书中写到:

月娘听了,暗中跌脚,常言仇人见仇人,分外眼睛明,与孟玉楼说:“往后死在他小叔子手里罢了。那汉子杀人不斩眼,岂肯甘休!”

比潘金莲愚厚得多的吴月娘,且能看到这件事的利害关系,而潘金莲反无丝毫觉察。

老谋深算,钻刁异常的王婆又岂能为武松的拙计所骗。应该说,《金瓶梅》这个情节处理违背了多个人物的性格发展,于情于理都是有损无益的。

此外,《水浒传》所塑造的武松,是个英雄形象,性格十分丰满、鲜明。

《金瓶梅》大段删节描写武松的情节,是从故事发展的全局来考虑的。但另一方面则使武松的形象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害。

例如《金瓶梅》第八十七回对武松杀嫂的情节处理,它使我们看到的武松只是一个凶残的复仇者,而《水浒传》中原有的武松的种种可爱、可敬的性格特征已消失不少。

这可以使我们看出,两书作者对作为梁山英雄的武松,在认识和感情上的差异。

《金瓶梅词话》

五、关于《金瓶梅》作者的思想倾向

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《金瓶梅》在文字上的增减,已透露出其作者的若干思想倾向。

1.利用一切机会,对封建统治阶级内部“交通官吏”、“卖官鬻爵”、“贿赂公行”等腐败现象,给予批判和揭露。

这样的批判和揭露,在《金瓶梅》中随处可见。而这种思想倾向已被作者有意识地渗透到两书的重叠部分之中。

《水浒传》第二十四回,写到本县知县,“撰得好些金银,欲待要使人送上东京去,与亲眷处收贮,恐到京师转除他处时要使用。”

知县对武松交待:“我有一个亲戚,在东京城里住,欲要送一担礼物去”,于是差遣武松进京。

《金瓶梅》改写了这段文字,点出知县的用意是“三年任满朝觐,打点上司”,而这个亲戚在东京城内“做官,姓朱名勔,见做殿前太尉之职”。

这些细微的改动,十分醒目地告诉读者,作者完全有意识地要揭露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贿赂丑行。

作者在此有意点出朱勔,亦为后文揭露朱勔设下了伏笔。在审理武大命案中,《水浒传》虽然也写到知县等人贪赃枉法,但只是几笔了之轻轻带过。

《金瓶梅》则抓住这个问题大做文章。《水浒传》第二十七回,写武松斗杀西门庆后自动投官。

知县“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,……一心要赒全他”,因此改轻了武松的案情发往东平府。《水浒传》还称此县官为“仗义的人”。

《金瓶梅》第十回则反其道而行之,不仅删去了这些颂扬性的文字,而且写道:“知县受了西门庆贿赂,……一夜把脸翻了”,“把武松拖翻,雨点般篦板子打将下来”。

而“内中县丞佐贰官也有和武二好的,念他是个义烈汉子,有心要周旋他,争奈多受了西门庆贿赂,粘住了口,做不的主张”。

这些文字可谓入木三分,将官场的腐败揭露得何等深刻。

武松被解送东平府后,《水浒传》写到府尹陈文昭“哀怜武松是个有义的烈汉,如常差人看觑他”,重罪轻判。

《金瓶梅》第十回对此作了极有深意的改动。书中称陈文昭“极是个清廉的官”,“正直清廉民父母,贤良方正号青天”。

他不但轻判武松,而且严斥清河知县:“你那知县,也不待做官,何故这等任情卖法?”

一面行文书着落清河县,“添捉豪恶西门庆,并嫂潘氏”等人,“一同从公根勘明白,奏请施行”。

接着《金瓶梅》又增写了如下一段极为重要的文字:

西门庆知道了,慌了手脚。陈文昭是个清廉官,不敢来打点他。只得走去央求亲家陈宅心腹,并使家人来旺,星夜往东京,下书与杨提督。

提督转央内阁蔡太师;太师又恐怕伤了李知县名节,连忙赍了一封紧要密书帖儿,特来东平府,下书与陈文昭,免捉西门庆、潘氏。

这陈文昭原系大理寺寺正,升东平府府尹,又系蔡太师门生,又见杨提督乃是朝廷面前说得话的官,以此人情两尽了,只把武松兔死,……其余一干人犯,释放宁家。

这一段文字,将批判的矛头直指当朝宰相蔡京,为后文进一步揭露蔡京的罪恶设下了伏笔。

它说明上至宰相一类的高官,都是一些贪赃枉法的昏官,他们已结成统治人民、鱼肉百姓的罗网。

西门庆正是依靠了他们,交通官吏、结党营私,从一介乡民发迹变泰,从而成为称霸一方的官僚、豪绅。

《金瓶梅》特意将陈文昭写成一个号称“青天”为民“父母”的清官。而这个清官却是奸相的门生,到头来仍然是“任情卖法”的昏官,可见当时的天下已黑暗到极点,那有什么清官可言。

《金瓶梅》使用的这种讽刺笔法,可说是将当时吏治的腐败揭露得淋漓尽致,这实在是《金瓶梅》的高明之处。

2.在《金瓶梅》增添的文字中,还表现了作者谤佛的思想倾向。

在武大被害,武松未归之际,《金瓶梅》第八回增写了一段潘金莲烧夫灵的情节。

《金瓶梅》把为武大超度做水陆道场的报恩寺的六个僧人,均写成色鬼:

那众和尚见了武大这个老婆,一个个都昏迷了佛性禅心,一个个多关不住心猿意马,都七颠八倒,酥成一块。

和尚们窃壁听潘金莲与西门庆调情,一个个“不觉都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”。作者还对僧人作了一长段评论:

看官听说,世上有德行的高僧,坐怀不乱的少。古人有云:一个字便是“僧”,二个字便是“和尚”,三个字是个“鬼乐官”,四个字是“色中饿鬼”。

苏东坡又云:不秃不毒,不毒不秃;转毒转秃,转秃转毒。此一篇议论,专说这为僧戒行。住着这高堂大厦,佛殿僧房,吃着那十方檀越钱粮,又不耕种,一日三餐,又无甚事萦心,只专在这色欲上留心。……有诗为证:

色中饿鬼兽中狨,坏教贪淫玷祖风。

此物只宜林下看,不堪引入画堂中。

以上《金瓶梅》所加的这些文字,大体上是《水浒传》第四十五回,和尚裴如海与潘巧云调情的文字的移植。

但不管怎么说,它使《金瓶梅》作者谤佛的思想倾向,表现得何等鲜明。

五十年前,吴晗先生在《〈金瓶梅〉的著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》一文中认为:“《金瓶梅》中关于佛教流行的叙述极多,全书充满因果报应的气味。”

从而论定《金瓶梅》是佛教得势的万历时代的作品。其实《金瓶梅》中关于道教流行的叙述更多,而对佛教基本上采取诋毁的态度,如上所引可见一斑。

纵观《金瓶梅》全书,反佛的叙述极多。正是基于这一思想倾向,所以《金瓶梅》的作者在两书的重叠部分,就增出了这一段谤佛的描写。

3.在《金瓶梅》增出的文字中,还宣扬了“女人祸国”的思想。《金瓶梅》第一回在武松的故事前面,作者特意加了一段入话式的文字:

词曰:丈夫只手看吴钩,欲斩万人头。如何铁面,打成心性,却为花柔!请看项籍并刘季,一似使人愁。只因撞着虞姬戚氏,豪杰都休。

《金瓶梅》以刘邦宠幸戚夫人,项羽宠幸虞姬为话题,指出“固当世之英雄,不免为二妇人,以屈其志气”,然后引入正题:

如今这一本书,乃虎中美女,后引出一个风情故事来。一个好色的妇女,因与了破落户相通,日日追欢,朝朝迷恋,后不免尸横刀下,命染黄泉,永不得着绮穿罗,再不能施朱傅粉。……贪他的断送了堂堂六尺之躯,爱他的丢了泼天哄产业,……

第四回回首,《金瓶梅》又增加了一首诗:

酒色多能误国邦,由来美色丧忠良。

纣因妲己宗祀失,吴为西施社稷亡。

自爱青青行处乐,岂知红粉笑中殃。

西门贪恋金莲色,内失家麋外赶獐。

《金瓶梅》增出的这些文字,集中阐发了女人祸国、女色败家的思想。而且这一思想自始至终贯穿于《金瓶梅》全书之中。这无疑是一种思想糟粕,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《金瓶梅》的思想价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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