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0/10/21来源:本站原创作者:佚名

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,5月12日,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,研讨“两高一部”联合印发的《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,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。县委常委、县委政法委书记马思程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,青冈县公、检、法三长参加会议。

会议要求:对于袭警案件,公、检、法各机关要严密配合,在打、捕、诉、判上形成合力,检、法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,全力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,在严格掌握其袭警犯罪证据的同时,对于符合逮捕、起诉条件的,检察院要及时予以批捕、起诉,对于构成犯罪的法院要及时审判,严格依法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,用法律武器来保障政法干警在依法履行职责时不受到侵害,并要适时公开依法打击袭警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,形成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。同时,政法机关要进一步做到严格规范执法,不断提高民警良好的执法形象,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执法程序履行职责,坚持以法为据、以理服人,妥善化解矛盾,要通过规范执法、文明执法和公正执法来提高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,得到群众支持。

《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的解读

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,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,肩负着捍卫国家政治安全、维护社会安定、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。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,民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时常遭受违法犯罪分子的暴力侵害,甚至打击报复。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权益,更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,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尊严和政权权威。

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,共同研究,反复修改,于年12月27日,以“两高一部”名义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,并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,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。《指导意见》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,突出了实际操作性,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、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。
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、踢打、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、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,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,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。对使用凶器、危险品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手段恶劣;造成民警轻微伤、警用装备严重毁损、造成他人伤亡、公私财产损失、犯罪嫌疑人脱逃、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;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;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,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,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。规定对于驾车冲撞、拖拽民警以及抢夺、抢劫民警枪支,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,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抢劫枪支罪、抢夺枪支罪、故意杀人罪等重罪。
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公检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,依法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、起诉、审判,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,准确定性,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。在办理此类案件时,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,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,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、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。对于袭警犯罪,从严把握从宽幅度。
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公检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,依法开展对此类案件的侦查、起诉、审判,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处理,准确定性,犯罪分子得到依法严惩。在办理此类案件时,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,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,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、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。对于袭警犯罪,从严把握从宽幅度。

公检法机关重点抓好《指导意见》的贯彻落实,公检法机关认真学习、准确理解《指导意见》精神实质,严格执行《指导意见》规定,真正把《指导意见》用好,提升办案质量,严惩袭警违法犯罪,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、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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